“黄昏恋”应直气壮依法维权


  “现在的年轻人都崇尚自由恋爱,为什么他们对老年人的再婚选择却那么不理解?”现住贵阳市的钱阿姨无奈地说,作为老年人,都想堂堂正正地重新组织家庭,但诸多障碍让他们对再婚望而却步。

  夫妻双双白头偕老,仅仅是良好祝愿而已。各种原因形成的老年单身,带来了人之常情的“黄昏恋”。但是,也出现了本流行于时尚青年的“未婚同居”。“黄昏恋”未婚同居,是值得重视和认真对待的社会现象。

  单身老人再婚,本来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“黄昏恋”未婚同居,实质是消极性的维权方式。细分有两种:一种是子女因为财产阻婚而引起的。如今有的子女一见老人再婚,往往不是先为老年人幸福晚年着想,而是只想到老人的财产上,生怕肥水流入外人田,因此而阻挠老人再婚,老人合法结婚的路子走不通,只好搞既成事实的未婚同居;一种是迫于世俗型观念压力而引起的。比如,担心自己年龄一大把了,特别是高龄老人,儿孙满堂,家庭和睦,因情投意产生了“黄昏恋”,公开婚姻登记吧,怕人笑话“老不正经”,因此悄悄地未婚同居。

  既然老年再婚是婚姻法赋予的合法权益,就不必消极地屈服而未婚同居,而应理直气壮地依法积极维权。

  或通过对子女教育疏导依法维权的方式。要将心比心、设身处地使子女明白这样的道理:“少年夫妻老来伴”,老有所乐,老年人“黄昏恋”也是图个知己相互依托,再孝顺的子女也各有事业,总不能整天守着老人。随着中国的老龄化,单身老人的空窠孤独已经是一个现实问题。总体上虽然是老少共融、代际和谐。但是,老年人与年轻人在一起,生活习惯、社交圈、饮食要求等也有所不同,哪种传统的几世同堂,总会闹出一些不愉快的事来。要打消子女们“只顾金钱,不顾亲情”的杂念。子女与老人关系融洽了,遗产是少不了的。作为子女为了报答老人的养育之恩,还是开明一点好。财富靠自己去挣,别盯着那点财产不放。

  或采取自我心理调节依法维权的方式。老人在再婚上的种种顾虑也大有不必。这有什么,婚姻法对老人再婚又没有年龄上限。单身“黄婚恋”合情、合理、合法,有的高龄老人还到网上征婚呢。如今,新的婚姻登记手续也简化了,如果爱面子就悄悄登记,有个合法手续,把办婚宴的钱用于旅游风光一把。再说合情不合法的未婚同居,日后万一有个变化,反会引来很多说不明、理不清的纠纷。未婚同居也不受法律认可,依据国家婚姻法,规范婚姻登记,保障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,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。

  或采用法律渠道依法维权方式。对少数“只顾金钱,不顾亲情”无理阻挠老年再婚的子女,只好打上法庭,告他个违法干涉婚姻自由的恶名。如果闹僵了,可以依法剥夺子女对遗产的继承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