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


 

先生老伴去世后请同样丧偶的女士做保姆,时间长了,二人相互感觉不错,但要结为夫妻又有顾虑。年初,二人旅游时发生交通事故,先生死亡。事故责任方赔偿12万元,先生儿子要求女士返还收到的赔偿款。而女士却认为,作为非配偶身份的同居者,赔偿金应属于自己。

律师提醒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规定,在199421日后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,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同居关系处理,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,期间财产不发生法律上的共有关系,女士应返还赔偿款由先生儿女继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