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电动车新规施行,六种电动车将“寸步难行”


9月马上就要到了,有多地电动车上路标准已出,随着电动车新规的施行,有些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上路,则可能面临违规上路的问题或将受到惩罚,这六种电动车将“寸步难行”。

1、存在加装的电动车

道路上较为常见的违规行为,夏天安装遮阳伞、挡雨棚,冬天使用挡风被,让电动车成为隐患车辆的“罪魁祸首”,很容易发生剐蹭及其它交通事故。因此,各地都在开展针对于违规加装这些物品进行查处,特别是加装的辨识度比较高,基本上是查一个罚一个。

9月电动车新规施行,六种电动车将“寸步难行”

2、不符合上路资质的电动车

多年以来,电动车只要能用就能上路,很少会遇到查你有没有发票,符不符合工信部目录车型。但现在电动车想上路,就必须要挂牌,而挂牌上路必须符合:3C认证,工信部目录车型、本地上牌车型、有发票、合格证等多个资质,而缺少任何一个资质,都属于不符合上路的电动车,违规上路就会面临处罚。

3、违规载人的电动车

很多车主认为使用电动车进行付费营运才是违规载人,这一条确实属于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,面临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、扣车等重罚。另外,载人年龄不符也属于违规,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多只能载一名12周岁的儿童,超过这个年龄或超过载人数量,都属于违规载人,也是要面临处罚的。

4、未做好防护的电动车

电动车防护主要有3种,1、电动车乘载6周岁以下的需要安装儿童座椅,2、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驾驶必须要佩戴头盔,3、而封闭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必须要系好安全带,每一种防护都是为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着想,未做到就要面临一定的处罚,比如深圳从8月1日起,对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行为罚款200元。

5、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

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比电动车略少一些,但在道路上是比较多见的车型,这种车辆速度不快,占地面积大,不仅影响交通秩序,加上驾驶人多为老年人,在安全意识上也普遍淡薄,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
一些老年人为了贪图便宜,会选择购买一些不符合标准的车辆,在发生交通事故时,这层“铁皮”毫无安全防护能力。所以,很多城市不允许这类车上路行驶,属于重点查处的隐患车辆。

6、随意“横行”的电动车

电动车在马路上“横行”是让很多汽车司机最头疼的一种行为,一些电动车见缝插针、横冲直撞,不遵守红绿灯,乱走机动车道,这些行为是非常危险的,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。所以,无论是有没有交警在严查,车主都必须安全驾驶,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。